您好,请问,案件交给xx院,但取保候审期满后检察院没有做任何处理怎么办?

时间:2023-08-02 作者:海口律师

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的处理:
1、决定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后,检察院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不会中断;
2、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,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,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;不存在犯罪事实的、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,决定不起诉;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的会起诉到法院。法律依据: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七十九条
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,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在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间,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、起诉和审理。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,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。解除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,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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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具体案情而定。或许变更强制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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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解除取保候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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